浙司办〔2008〕29号
各有关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属监狱劳教单位:
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和公安部财装局《关于启用改进后人民警察执勤服的通知》(公通字〔2006〕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2008年夏季被装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干警计划上报程序按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被装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司〔2005〕32号)执行。
二、2008年夏季被装发放标准见附表。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2008年新增干警的夏装计划和老干警夏季换装计划上报厅计财处财务装备科。联系人:王璐敏、郑彩霞0571-87054369
庞京津 0571-85214236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