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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0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近日陆续发放到各市司法局的司法考试办公室,请各合格人员及时到所在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领取。
  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需提交:
  1、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工本费35元;
  4、“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六日


  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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