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司〔2008〕6号
各市司法局,义乌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38号)精神,经过对2007年3月底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对以下19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后)自即日起予以废止。 二○○八年一月七日 19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