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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废止19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浙司〔2008〕6号


各市司法局,义乌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38号)精神,经过对2007年3月底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对以下19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后)自即日起予以废止。




                   二○○八年一月七日



  19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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