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山区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45
号)转发给你们。
近日,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了强降雨天气,局部地区还出现特大暴雨,诱发了一系列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电发〔2008〕45
号通知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点一点抓防范,切实做到任务、责任、措施、制度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防治 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8 年6
月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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