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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在国土资源系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通知
厅办便笺[2008]3号

转发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在国土资源系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关于2008 年在国土资源系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 )研究生的通知》(国土资人教函〔200857 号)和《关于2008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网上报名时间等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国土资人教函〔200864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人员的推荐和选送工作,有关事宜请与部人事教育司或报考高等院校联系。厅机关各处(室、局)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报厅科技教育处。

国土资人教函〔200857 号和国土资人教函〔200864 号文件可从国土资源部网站、省国土资源网站或厅局域网下载。

 

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8 6 23 日印发

 

 

 
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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