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政务 -> 职能机构 -> 浙江省交通厅 -> 机构职能
浙江省交通厅
公开电话:(0571)87809518
监督电话:87800911、87813859
地址:杭州梅花碑四号
邮政编码:310009
email地址:ts_jtgc@zjt.gov.cn
其他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监察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粮食局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构职能 部门领导 工作规则 部门文件 岗位责任人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交通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监督执行。   
  (二)组织编制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制订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检测和维修、运输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
  (四)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维护和公路路政、航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五)负责全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业管理和省管通航水域及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负责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技术检验工作;负责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厅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七)负责水路、公路交通规费稽征,并进行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
  (八)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九)指导和管理利用外资工作、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省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