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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浙江交通驻广元指挥部的通知
浙交〔2008〕138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为进一步开展我省对口四川广元的抗震救灾工作,经厅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浙江交通驻广元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协调指挥及现场信息报送、报道等工作。
    二、指挥部为厅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临时机构,办公地点在四川省广元市。指挥部人员以省公路局为主,钱立高任总指挥,厅建管处、质监局、省交通设计院等单位派员参加。
    三、指挥部经费来源为厅抗震救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列支救灾当地产生的工程费用等与抗震救灾相关的费用。派出人员费用(如保险费、救灾补贴等)由派出单位负担。指挥部应按规定在办公所在地专门开设银行账户,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具体规定,并落实专人进行独立会计核算,确保抗震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关收支明细情况应定期报送厅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八年六月十日
 
发布机构:浙江省交通厅
200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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