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金衢浦阳互通立交房建绿化及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杭交〔2008〕36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杭金衢高速公路浦阳互通立交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6〕136号)确定的标准、规模和投资,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杭金衢高速公路浦阳互通立交房建、绿化和机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上述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2008年1月15日,杭金衢高速公路浦阳互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杭州组织专家对该项目房建、机电和绿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评审。之后,设计单位参照施工图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会议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资料较为齐全,图纸版面清晰,设计深度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基本符合省发改委初步设计的批复要求。 三、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四、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的通知》(浙交办〔2005〕122号)要求,设计单位应向我厅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电子版文件(光盘)2套,用于归档。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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