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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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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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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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5号令) 《转发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交办[2004]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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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按照申请相关等级规定的条件申请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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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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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3)验资报告; (4)
企业章程和制度; (5)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6)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7)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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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纳入政务公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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