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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
公开电话:86438799
监督电话:86438745
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26号
邮政编码:310020
email地址:lyj@zjl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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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部门领导 工作规则 部门文件 岗位责任人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一、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研究制订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林业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乡村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管理。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占用进行初审。
   四、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湿地保护工作。
  五、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协调、督查重特大森林案件;指导、协调、监督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林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验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六、研究制订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划、中长期计划;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管理林业基金和林业资金;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组织指导林业外资、外经工作。
  七、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工作;协调林业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林业队伍建设。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