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加强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新要求,结合近几年来“绿化示范村”考核验收情况中各地反映的问题,我们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浙江省“绿化示范村”考核验收办法》,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绿委办、省林业厅,原《浙江省“绿化示范村”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绿化示范村考核验收办法
二○○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