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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营造林工作考核和实绩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省机关作风年建设意见和“临海”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林业重点工作要求和营造林质量综合核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营造林工作考核和核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考核内容
  
  由省厅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的工作:兴林富民示范村镇、绿化示范村、公益林示范县和2007年重点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浙林造[2007]77号)。
  
  兴林富民示范村镇、绿化示范村由县上报市,验收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由市推荐报省厅。
  
  二、实绩核查内容
  
  2007年营造林实绩由各县组织全面自查验收,省级核查内容包括:2006年海防、长防等国债造林项目;生物防火林带项目;阔叶林发展项目;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建设成效;其它国家和省有资金补助的造林项目。
  
  三、上报材料和时间
  
  (一)由县报市,市林业局统一汇总上报的材料:
  
  1、2007年营造林工作总结、绿化造林进度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统计表(数据到县),在9月30日前上报;
  
  2、2007年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工作总结,实施情况阶段统计表、建成示范村镇基本情况汇总表以及验收申报表(浙林造[2006]120号),在10月10日前上报;
  
  3、重点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年度总结、县级考核评分表和建成面积小班一览表;在9月30日前上报。
  
  4、绿化示范村推荐材料,在10月10日前上报。
  
  (二)由县直接报省厅的材料
  
  1、造林实绩材料:长防、海防工程国债项目汇总表、生物防火林带项目汇总表、阔叶林项目汇总表,在9月30日前上报;
  
  2、2007年兴林富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表(含高效生态林基地、毛竹地效林改造、生态休闲基地和欠发达地区开发性项目),在9月30日前上报;
  
  3、公益林建设示范县创建申报表、总结(浙林造[2007]63号,申报表从林业网下载),在10月10日前上报。
  
  上述材料分类装订,报省厅1份(同时应报送电子文档),并抄报市林业局。各项营造林项目验收证按照2006年格式留存县备查。
  
  四、考核及核查时间
  
  营造林实绩核查时间拟于10月初,核查县另行通知。工作考核时间由省厅组织相关部门在10月中下旬进行,请各地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
  
  联系人:

  综合材料蒋国洪,86438769、86982000(传真),jgh3458@tom.com;

  绿化示范村材料叶晓林,86438780,jaks0209@163.com;

  公益林材料应宝根,86438744,ybg@zjly.gov.cn;

  造林实绩材料邱瑶德,86438770,ydqiu@zj.com。

 
200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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