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机关作风年建设意见和“临海”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林业重点工作要求和营造林质量综合核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营造林工作考核和核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考核内容
由省厅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的工作:兴林富民示范村镇、绿化示范村、公益林示范县和2007年重点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浙林造[2007]77号)。
兴林富民示范村镇、绿化示范村由县上报市,验收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由市推荐报省厅。
二、实绩核查内容
2007年营造林实绩由各县组织全面自查验收,省级核查内容包括:2006年海防、长防等国债造林项目;生物防火林带项目;阔叶林发展项目;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建设成效;其它国家和省有资金补助的造林项目。
三、上报材料和时间
(一)由县报市,市林业局统一汇总上报的材料:
1、2007年营造林工作总结、绿化造林进度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统计表(数据到县),在9月30日前上报;
2、2007年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工作总结,实施情况阶段统计表、建成示范村镇基本情况汇总表以及验收申报表(浙林造[2006]120号),在10月10日前上报;
3、重点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年度总结、县级考核评分表和建成面积小班一览表;在9月30日前上报。
4、绿化示范村推荐材料,在10月10日前上报。
(二)由县直接报省厅的材料
1、造林实绩材料:长防、海防工程国债项目汇总表、生物防火林带项目汇总表、阔叶林项目汇总表,在9月30日前上报;
2、2007年兴林富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表(含高效生态林基地、毛竹地效林改造、生态休闲基地和欠发达地区开发性项目),在9月30日前上报;
3、公益林建设示范县创建申报表、总结(浙林造[2007]63号,申报表从林业网下载),在10月10日前上报。
上述材料分类装订,报省厅1份(同时应报送电子文档),并抄报市林业局。各项营造林项目验收证按照2006年格式留存县备查。
四、考核及核查时间
营造林实绩核查时间拟于10月初,核查县另行通知。工作考核时间由省厅组织相关部门在10月中下旬进行,请各地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
联系人:
综合材料蒋国洪,86438769、86982000(传真),jgh3458@tom.com;
绿化示范村材料叶晓林,86438780,jaks0209@163.com;
公益林材料应宝根,86438744,ybg@zjly.gov.cn;
造林实绩材料邱瑶德,86438770,ydqiu@z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