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产发〔2007〕21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林业局、渔业主管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7号)精神,为加快培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今年首批认定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综合强县20个左右,单项强县每个产业10个左右,强镇(乡)200个左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77号)要求组织申报。综合强县和单项强县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认定要求提出申请,强镇(乡)按认定标准每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择优推荐3个左右。
二、申报材料
申报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
(2)申报县、镇(乡)基本情况表;
(3)产业发展总结报告;
(4)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近3年种植面积(养殖面积、饲养量)、产量、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有关证明;
(5)县级以上农口部门提供的有关生产基地规模、从业人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有关情况证明;
(6)品牌建设有关资料等。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材料审核负责,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报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在充分征求当地产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平衡,择优推荐(注明推荐顺序),于2007年10月底前,以正式行文(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农业厅和省级产业对口主管部门。
省农业厅:
联系人:林家琦电话:0571-86757776传真:0571-86757776
省林业厅:
联系人:裘学军电话:0571-87399120传真:0571-86985692
省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林裔平电话:0571-88007107传真:0571-8800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