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通知精神,
2004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评选即将开始,为做好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市计生委按照推荐申报的基本条件,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2004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的申报,应在2003年已评定和2004年拟推荐的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中择优推荐。
二、各有关市计生委要指导被推荐的县(市、区),认真对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六好”要求(见浙计生委[2002]82号文件)和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抓紧做好迎接国家评估的有关准备工作。对去年被评选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要做好迎接国家回顾性评估的准备工作。
三、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由县(市、区)政府申报,市计生委评估确认后推荐上报省人口计生委(推荐名额另行通知)。推荐申报县(市、区)的名单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10月25日前报我委科技处。省人口计生委将于10月下旬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县(市、区)进行检查评估。
联系人: 毛伟民
联系电话:(0571)87052422
附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评选2004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的通知
二OO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