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导航 -> 办事指南
病残儿医学鉴定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咨询   在线受理   状态查询   监督投诉
受理机构 省计生委科技处
 
[联系人]
[联系方法] 87057555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办理流程 病残儿父母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及申请鉴定者。
 
   
材料明细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