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贸委(经委):
为大力推进我省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根据《浙江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拟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08年8月27日-9月5日,各市经贸委(经委)和相关企业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联系人:谢建国,联系电话:0571-87052722,传真0571-87058212。
公示期满后,我委将正式行文,对列入名单的企业相关生产能力耗电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
宁波市
1、余姚市韵升不锈钢制品厂
2、余姚市永富不锈钢制品厂
3、余姚市舜兴不锈钢制品厂
4、余姚市恒泰不锈钢有限公司
5、余姚市华迪特钢有限公司
6、余姚市和兴特种钢有限公司
7、余姚市兴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8、宁波天一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
9、余姚市诚基合金钢实业有限公司
10、余姚市和达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
11、余姚市雄顺不锈钢有限公司
12、余姚市嘉华特种钢有限公司
13、余姚市富盛特种钢厂
14、余姚市和丰不锈钢厂
15、宁波成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