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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发人〔2007〕250号
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宁波市科技局、人事局:
经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研(含实验技术)人员高级(副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07年10月12日评审通过,叶金翠等8人具有副研究员资格,朱丽秋等3人具有高级实验师资格。现予公布:
一、副研究员(8人)
叶金翠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孙丽华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辛艳飞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陈文颖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唐彩华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俞苏霞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孙 政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孙向东 宁波市医学信息研究所
二、高级实验师(3人)
朱丽秋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严晓岚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楼海萍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