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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发高〔2007〕251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义乌市科技局,杭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浙江省“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和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2007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改造、提升我省传统产业,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筛选相关企业,与我厅组成联合招标方,通过招标,实施2007年浙江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现将意向参与联合招标企业的组织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浙江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的主要内容
围绕国家科技部关于“地方制造业科技示范工程”中组织制造业企业实施设计制造一体化的“甩图纸”示范推广工程和经营管理信息化的“甩帐表”示范推广工程的要求,2007年我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的主要内容为:
1.以“甩图纸”为特征的“企业数字化设计与制造一体化技术研发与应用”工程。以三维产品模型为核心的产品设计、分析仿真、工艺规划、数控加工以及质量检测的集成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实现以“甩图纸”为标志、以三维产品模型为依据的产品设计制造一体化和研制生产过程的无纸化。
2.以“甩帐表”为特征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集成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工程。以数字化综合资源模型为核心的生产管理、经营管理集成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实现以“甩帐表”为标志的企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以及经营管理业务的集成。
3.以“双甩”(甩图纸+甩帐表)为特征的 “数字化设计、制造和管理综合集成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在企业设计制造集成和企业经营管理一体化的基础上,突破企业内部多业务、多系统的综合集成与过程协同的技术难点,通过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过程协同和功能集成的综合集成,实现“双甩”。
二、被推荐企业的条件
1.属于化纤纺织、服装、化工、电器、机械和汽摩配等浙江省支柱产业的企业,且是当地的主要骨干企业。
2.应具有较好的信息化工作基础,且企业主要领导十分重视企业信息化工作。
3.已有信息化推进计划,近期将实施的信息化项目应符合本通知第一条所要求的三个内容中的一项,且自筹资金有保障。
4.如被推荐企业招标成功,要求能为我省同类企业作出示范,并能协助做好项目成果的宣传及推广应用。
三、推荐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杭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报推荐表(见附件),并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表报省科技厅高新处。
四、示范企业的遴选
对各地推荐的企业,我厅在初步审核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后择优确定联合招标单位。
联 系 人:叶翠萍 赵治栋
电 话:0571-87054023 87054026
电子信箱:zzd@zjinfo.gov.cn
附件:2007年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项目联合招标意向企业推荐表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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