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平台建设项目建议:科技厅“主动设计”或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
2、确定平台建设重点范围。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当年可支持的平台建设重点范围。
3、实施方案可行性论证。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初选入围的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经费预算审核。论证会应由有关主管部门、相关技术领域专家、经济财务专家、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界代表共同参加。
4、审定: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经论证后的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联合进行审定汇总,提出平台建设年度立项计划和财政支持方案报省政府审批。
5、立项:经省政府同意立项支持的平台建设项目须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订立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书。 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