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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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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条件财务处
 
[联系人] 王桂良(411 室)
[联系方法] 0571-87054029
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 项目类型 其它行政行为
办理期限 常年受理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国办发〔200455号)、《浙江省省级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浙科发条〔2006233号)
受理条件 科技厅“主动设计”或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

1、提出平台建设项目建议:科技厅“主动设计”或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

2、确定平台建设重点范围。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当年可支持的平台建设重点范围。

3、实施方案可行性论证。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初选入围的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经费预算审核。论证会应由有关主管部门、相关技术领域专家、经济财务专家、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界代表共同参加。

4、审定: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经论证后的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联合进行审定汇总,提出平台建设年度立项计划和财政支持方案报省政府审批。

5、立项:经省政府同意立项支持的平台建设项目须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订立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书。
流程示意图         

材料明细

 

监管措施 监察室 电话:8705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