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有关计划项目申请材料。
2、上报。逐级上报,经省有关部门和市科技局初审汇总,报省科技厅。
3、评审。省科技厅 组织专家评审、主管处初审和处室联审,经厅务会议审定的程序立项。重大项目主要经主动设计,满足招标条件的重大、重点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立项;
4、审定。对经审定的项目下达计划、签订项目合同,划拨经费。
5、办理时限。根据不同计划项目分批下达。
6、说明理由。对专家评价为C类项目,必须阐述理由。 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