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导航 -> 办事指南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初审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咨询   在线受理   状态查询   监督投诉
受理机构 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 王超英
[联系方法] 0571-87054031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行政监管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1025 国务院令251号)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1、提出监察计划。政策法规处根据省民政厅的年检要求,向需参加年检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出通知,确定应提交的材料。年检方式一般资料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2、检查。参加现场检查的人员须持有效执法证件,由两人以上组成检查小组;准备必要的检查设备;现场检查时须表明身份。

检查内容:登记事项;年度工作情况;有关财务报表、资金和工作设施,开展业务情况等。

3、检查处置。符合要求的,在年检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对有不符合年检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4、定期复查。对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置的,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5、总结归档。总结监察情况,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注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

 
    

材料明细

 

监管措施 监察室 电话:8705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