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机构 |
省公安厅边防总队宁波、大榭、北仑、舟山、台州、马迹山、温州、嘉兴、宁波机场、杭州机场、温州机场边防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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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黄侃、戴洪平、许建翔、潘旭诚、郭华俊、周海光、金建波、周琦、沈昂岩、金炼、赵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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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4-27716260、0574-86762601、0574-27687499、0580-2025710、0576-8893110、0580-5862111、0577-88804888、0573-2713595、0574-88157611,0571—86660139转、0577-86876031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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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来华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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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办理期限 |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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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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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中检查、监护和阻止出入境等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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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1、因公来华外国人入境时持有本人有效护照,签证过期不超过10天的;2、互免签证人员护照、证件过期不超过10天的;3、外国驻华使、领馆、联合国常驻机构人员及家属再入境无签证的;4、因私人员坐火车入境、过境,无签证又难以返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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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凭有效出入境证件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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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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