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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船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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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省公安厅边防总队
 
[联系人] 杨文毅
[联系方法] 0571-86955088转-2122
服务对象 个人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收费情况 《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对部分边检项目实行收费制度的通知》[89]公边字106号,收费标准:随船工作证10元。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受理条件   系发给随国际航行船舶执行公务,因无固定抵达口岸,不便办理前往国家签证的人员;国内船舶公司、代理部门、旅游部门或工程技术等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我国水域期间随船工作的人员。
办理流程 即时办理。
 
   
材料明细

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材料。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