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机构 |
省公安厅边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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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杨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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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1-86955088转-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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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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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项目 |
| 办理期限 |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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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对部分边检项目实行收费制度的通知》[89]公边字106号,收费标准:随船工作证10元。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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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系发给随国际航行船舶执行公务,因无固定抵达口岸,不便办理前往国家签证的人员;国内船舶公司、代理部门、旅游部门或工程技术等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我国水域期间随船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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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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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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