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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和生产设备免交海关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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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浙江省民政厅
[联系人]
俞爽
[联系方法]
0571-87223077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进口单位提出申请报当地部门→当地民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审核后报民政部→民政部批准后进口单位向当地海关办理退税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材料明细
福利企业申请市县民政部门请示有关进口商品减免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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