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导航 -> 办事指南
现代流通业重点建设项目贴息资金使用审批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咨询   在线受理   状态查询   监督投诉
受理机构 浙江省财政厅
 
[联系人] 叶光胜
[联系方法] 0571-87058471
服务对象 企业单位 项目类型 特许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计经委〈浙江省支持重点骨干流通企业发展贴息办法〉(浙财商字[1998]103号)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企业向主管财政机关和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联合审核并报分管省长审批后拨付资金。
流程示意图      
   
材料明细

申请条件:省市县符合条件的商品流通企业。

监管措施 不定期抽查会计凭证、账簿,报送月份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