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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实施范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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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s
 
[联系人] 黄青 赵雅玲
[联系方法] 0571-87056584
服务对象 由财政全额补助的机关和事业单位O 项目类型 普通许可
办理期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
设立依据

《浙江省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意见》(浙政办函2000〕25号),“在杭由省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单位和人员由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共同审核。”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单位上报,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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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示意图      
   
材料明细

1)单位成立的批文;(2)单位职工花名册;(3)单位职工工资明细;

监管措施 1.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管措施: 监督电话:0571-87056590 投诉信箱:dongdagen@czt.zj.cn 2.对被许可人的监管措施: 年度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