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企业必需填写《浙江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并附有权机关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对企业所申报项目的审计报告;国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和当年申报项目前若干月纳税情况证明;涉及申报项目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国内外技术转让合同等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