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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申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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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联系人] 刘迎春
[联系方法] 0571-87057816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

1.符合调剂条件的市、县(市、区)在每年4月由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附表格;

2.省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各地提出的书面申请,提出全省的调剂计划,商省财政部门后,报省政府分管省长批准后下拨调剂。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每年4月份各地申请调剂,第二季度完成调剂。


 
    

材料明细
申报条件: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较差、当地经济总量较小、财政比较困难、基本养老保险调剂金按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较好的市、县(市、区)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省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附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申请表》。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