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导航 -> 办事指南
省部属企业离退休专家生活补贴核准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咨询   在线受理   状态查询   监督投诉
受理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联系人] 刘迎春
[联系方法] 0571-87057816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办事程序:

1.单位报送《离退休专家发放生活补贴申请表》,报主管单位;

2.由主管单位随带本人相关证件材料,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实后,提出核准意见,抄送社保经办机构,列入社会化发放。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主管部门(企业)上报后一周内完成

 
    

材料明细
申报条件:1998年12月31日前离退休,在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专业技术级别为1~3级的离退休专家月固定收入不到1000元的,补足到1000元;在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专业技术级别为4~6级的离退休专家月固定收入不到800元的,补足到800元;离退休专家是指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专业技术级别为6级以上的教授、研究员、工程师以及相当这类技术职称的农林、卫生及其他科学技术干部。申报材料:《离退休专家发放生活补贴申请表》、本人相关证件材料。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