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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属参保单位退休人员连续工龄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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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联系人]
刘迎春
[联系方法]
057187057816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退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省劳动保障厅认定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材料明细
申报条件:事实确切、符合规定、本人档案记载清楚,确因组织原因导致退休人员连续工龄发生发错的,可予以重新认定。申报材料:本人档案、《退休人员认定连续工龄申请表》
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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