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自主创新大会精神,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增强农民吸纳应用科技能力,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促进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省农业科技取得长足进步,科技创新不断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稳步扩大,农民群众科技意识和应用能力逐步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促进了“三农”的健康发展。但是,科技攻关与应用脱节,成果转化率不高,推广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依靠科技进步。在新形势下,从农业发展和农民实际需要出发,加强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是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农业部门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对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应用水平,加速科技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总体思路
实施农业科技入户,是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农技推广机制的创新。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优化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创新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和方式方法,完善农业科技人员的责任体系和绩效考评体系,建立起服务网络延伸到村(社)、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技术转化“最后一道坎”的问题,提高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和劳动者素质,为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夯实基础。
三、加强农技知识培训,提高科技示范户的能力
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和基本的经营单元,是农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落脚点。在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种养水平较高、有一定生产规模、乐于助人、群众公认的农户中遴选产生示范户,推动科技与生产的结合,着力提高科技示范户的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辐射带动能力。
(一)大力开展知识培训,增强科技示范户的学习接受能力。科技示范户优先参加农业学历教育、绿色证书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千万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各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示范户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种养技能,使科技示范户能够自觉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率先应用先进实用技术。
(二)切实加强政策扶持,增强科技示范户的自我发展能力。采取政策倾斜、直接补贴、专家指导等方式,让科技示范户获得各种支持。各地应创造条件扩大技术补贴范围。科技示范户采用的主导品种和物化技术尽可能优惠供应或免费提供。
(三)运用典型示范引导,增强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能力。科技示范户应将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普及和传授给周围农户,每个科技示范户至少带动周边20户普通农户,形成以户带户,以户带村,以村带乡的农业技术示范新模式。
四、完善优化运作机制,提高农技队伍的推广能力
(一)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应农民需求变化和接受能力的主动推广方式。
1.建立以农民需求为目标的推广机制。通过深入调查,广泛采集农民需求信息,建立各方参与的专家组织,结合市场信息,建立农民需要、反应灵敏、自下而上的技术需求反馈制度。确定各地重点推广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以及生产中技术难题等农技推广目标,使农业技术来自于生产,服务于生产。
2.开展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利用农业部门现有技术资源,重点建设好两大技术推广平台。一是基础性技术服务平台。包括病虫害预警预报,技术培训、农民信箱工程、农技110、技术信息、市场信息等。二是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平台。建立科技示范场进行重大关键技术的示范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建立示范基地、示范点进行成熟技术的示范推广。
3.实行首席专家制开展集成性技术推广。将单项、分散的技术进行综合集成,化繁为简,采取首席专家负责制、农技大师制或责任农艺师制,切实增强农技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其创造力。
4.建立推广效益评估制度。在农技推广过程中,不定期地实施农技推广效益评估制度,倾听多方意见,对农技推广活动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及时进行全方位评价,并适时调整完善效益评估制度。
(二)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人员的责任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农技推广岗位,量化、细化公益性服务内容,确定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目标任务,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农技人员包干服务制。县级农技人员实行乡镇、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重点示范户包干。乡镇农技人员实行重点村、科技示范户包干。
2.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农技人员在从事目标任务时,均要采取工作日志记录工作及服务内容,由服务对象确认。
3.最低岗位目标责任制。县级农技人员每人至少联系1个乡镇、1个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1个专业合作组织、1个龙头企业、10个重点示范户,到“户”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日的三分之一、入“户”平均不少于6次,开具“技术处方”不少于50份,为科技示范户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科技示范户参加的现场指导会不少于4次,技术总结及相关简报不少于3篇,技术入户率不少于90%,科技示范户满意率达90%以上。
乡镇级农技员至少联系2个村、20个示范户,到“户”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日的二分之一、入“户”平均不少于10次,开具“技术处方”不少于100份,科技示范户参加的现场指导会不少于5次,相关农业生产信息不少于3篇,技术入户率不少于90%,科技示范户满意率达90%以上。
(三)构建农技推广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地应制定配套鼓励政策,广泛调动农技人员进村入户的积极性,把定岗定酬、职称晋升等与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农技人员考核按管理权限,由人事管理所在的单位为主,采取“三三制”,三方面具体权重由各地自行确定,考评结果作为农技人员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乡镇农技人员考核由县级农业行政部门、乡镇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三方面共同考核。县级农业行政部门主要考评农技推广人员的业绩,乡镇主要考评农技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服务对象主要考评农技人员的满意度。
县级农技人员考评采取主管部门、乡镇农技站长、服务对象三方面共同考核。县级主管部门主要考评农技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乡镇农技站长和服务对象主要考评农技人员的满意度。
(四)积极探索社会化多元合作推广机制。在完善国家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基础上,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分类管理的原则,大力扶持和鼓励多元化、社会化的农技服务组织。
1.探索农技服务网络向村、社延伸。在村级组织中确定1名熟悉农业生产,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的人员为村级农技指导员,主要联络、指导本村的农技服务工作。县、乡两级农技部门要加强对其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提高其农技服务能力。积极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技服务能力的功能,有条件的可自行配备技术人员或外聘技术人员,开展统一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使合作社成为农民获取技术、市场信息的桥梁和纽带。
2.探索与科研院校合作推广的运行机制。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农业成果合作推广的运行机制,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既可共同开展重大农业技术的研究攻关,为技术推广提供技术支撑,也可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到当地办基地,参与农技推广。
3.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营科技机构参与农技服务。当前,各种不同性质的涉农企业、实体和中介组织,参与农技服务热情高涨,创办的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较多。对于有创办基地、有订单生产、有农资连锁经营、有开展农机服务的机构,各级农技部门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在农技服务中碰到的问题,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农技推广新格局。
五、强化农业科技入户的保障机制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领导。今年是全面推进农业科技入户的第一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农技推广创新的重要抓手,摆到农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江山市、海盐县、诸暨市、嵊州市等四县(市)作为农业部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同时根据当地特点,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科技入户新路子。其它县(市、区)要积极建立科技入户示范点,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
(二)整合资源,切实加大对农业科技入户的投入。主动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扶持。整合好现有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向农业科技入户倾斜,为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民营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入户工作。
(三)落实责任,着力增强对农业科技入户的管理。落实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层层抓好落实。强化对科技入户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奖惩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加强对农业科技示范户工作的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对成绩突出的科技示范户、农技人员和技术、组织管理部门进行表彰。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示范,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的推广能力、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和科技示范户的接纳能力,把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农业 科技入户 意见
抄送:农业部科教司,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6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