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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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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网上申请,具体步骤及材料:
1、网上提交申请。经营者上报申请表电子数据后,可通过申领系统查询发证机构网上审核的结果。审核未通过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申请表电子数据并再次上报。
2、自行打印申请表。申请审核通过、并在已出证状态下,经营者可自行打印申请表。
3、到发证机构取证。凭加盖经营者行政公章的申请表、有效的纺织品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由经营者指定并报发证机构备案的领证人员来我厅领取(三个工作日,即在审核通过、并在已出证状态的第二个工作日可取证)。

注:首次申请的经营者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一) 营业执照;(二)加盖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
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审批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

联系电话:打证、交费室   0571-87706219
            签证、取证室   0571-87706161

 
    

材料明细

一、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书面申请,需提交:
1、a.申领输欧盟或美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1)《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联或《输美国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联
(2)《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联。
b、申领输欧盟或土耳其产地证
《输欧盟/土耳其纺织品/丝麻制品出口产地证申请表》一式二联。
说明:上述申请表由经营者可从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http://licence.org.cn)自行下载或见相关链接(http://www.zftec.gov.cn/transact/form_data/2006-01-18-9362.rar),并加盖经营者行政公章。
2、有效的纺织品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