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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纺织品临时许可证件撤换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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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对外贸易处
 
[联系人] 沈文化
[联系方法] 0571-87051889/1315
服务对象 全省纺织品出口企业(不含宁波)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两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有。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01号,标准:纺织品出口许可证20元/份,纺织品原产地证30元/份
设立依据

《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商务部令2006年第21号)

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91号)

 

受理条件 ▲企业撤换输美纺织品临时许可证件有以下3种情况: (一)撤销未使用的全套证书 适用于全套证书都未报关使用的情况。 (二)更换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适用于只对未使用的临时出口许可证进行除出口商、发货人、国别、数量、总值、类别以外栏目的修改,而对应的输欧、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产地证(输欧手工制品证)不变的情况。 (三)单独更换输欧、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产地证 适用于临时出口许可证已经报关出运,而更改输欧、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产地证(输欧手工制品证)的情况。 企业应向发证机构提交中国海关报关单和撤换证申请,发证机构核对企业在中国海关清关的电子数据无误后,撤销旧证,换发新证 ▲企业撤换输欧纺织品临时许可证件有以下3种情况: (一)2008年输欧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不得成套撤换证,但可以对中、英文证书单独更改除类别以外的所有栏目。 (二)更改中文证书中出口最终目的国、数量、单价、总值栏目,应同时更改相对应的英文证书相关栏目。 (三)更改英文证书: 1、中文证书报关使用后如需更改英文证书中的数量、总值中任一栏目,应提供中文证书报关单复印件,更改后内容须与报关单一致。 2、中文证书未使用时如需更改英文证书中的数量、总值、目的国中任一栏目,应同时更改中文证书相应栏目。
办理流程

企业要求撤换证书,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
网上提交撤换证数据。
(网上申请企业)企业根据撤换证要求分别进入相应界面进行数据提交工作。
第二步:
书面递交材料到发证机构
1、纺织品临时许可证件撤换证申请表。
表格可从本网站自行下载,并加盖经营者行政公章。
2、需撤销的全套证书或中、英文证书正本。
注:
如果书面递交到我厅打证的企业,则不需要网上提交撤换证数据,书面递交撤证材料就行。

流程示意图:企业网上提交撤换证数据→书面递交材料到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出具许可证书

 


 
   
材料明细

1、纺织品临时许可证件撤换证申请表。
表格可从本网站自行下载,并加盖经营者行政公章。
2、需撤销的全套证书或中、英文证书正本。

监管措施 参见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