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规定(标题、文号、条款内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00年修订)另:经征询商务部外资司意见,境外分支机构审批外资司在操作,具体法规在清理中
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由我厅转报商务部审批
1.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企业的经营状况,出口业绩,拟设立分支机构的目的、名称、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经营范围、营运资金、营运期限等);各市外经贸局审核意见;2. 企业董事会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3. 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