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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第二轮第八批项目的通知》(卫办科教〔2007〕623号,见附件)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申请材料详见卫生部文件通知。
       二、申报的推广技术项目必须具有安全、有效、经济、成熟的特性,并已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应用,适合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广泛应用。
       三、城乡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是卫生强省建设中科教兴卫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各市卫生局统一汇总后,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我厅,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我厅,我厅将择优推荐到卫生部。对于纳入卫生部“十年百项”的推广项目,我厅将视情况予以政策和经费支持。
       联系人:朱炜,联系电话:0571-87709063 , 传真:0571-87709180,电子信箱:zhuwei@zjwst.gov.cn

附件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第二轮第八批项目的通知

附件2 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申请书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200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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