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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医师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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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杭州市河坊街60号浙江省卫生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联系人] 付铁红、冯红德
[联系方法] (0571)87709041 (0571)87709079
服务对象 个人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六条:“拟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受理条件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办理流程
省级医疗机构或个人向行政审批中心提交材料,由经办人审查后,提交到厅医政处或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合格后发《医师执业证书》。具体工作时限参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为20个工作日。
(省属)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流程图

 
   
材料明细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监管措施 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卫生厅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