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对农宣传工作的意见 |
|
|
浙广局发〔2006〕49号 |
|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县(市、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集团):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就我省广播电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对农宣传责任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从整体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大历史性任务。这一决策和部署,集中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根本利益。 广播电视是目前最为普及的大众传播媒体,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舆论氛围,服务“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承担着义不容辞的重任。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务必深刻认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对农宣传工作。 二、制定规划,明确对农宣传新的目标任务 在全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对“三农”的宣传,按照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统筹城乡广播电视宣传资源,从规划入手,解决目前广播电视宣传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对农节目投入不足和传播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 我省广播电视对农宣传的新目标是:以省台为龙头,县级台为主阵地,省、市、县三级联动;以专门的对农频道与栏目为主体,新闻报道、信息咨询、地方特色文化等各类节目协同配合;广播与电视相协调、城市与农村相呼应的结构合理、内容丰富、最大程度上满足广大农民受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三农”宣传新格局。 在宣传内容的把握上,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努力为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做好舆论引导和服务工作。 三、打造省级主平台,加大宣传引导力 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是我省唯一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电视专业性频道。该频道的开办,是我省广播电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举措。新农村频道要充分发挥省级媒体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按照频道专业定位,办出省级媒体的节目水准;要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使之成为发布对农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要加强与市、县广电媒体的合作,扩大报道信息量。新农村频道要力求办成全省电视对农政策指导、科技宣传、法律咨询、信息服务和展示“三农”新貌等方面的权威性主平 省级广播电视两个新闻综合频率频道,要充分发挥时政报道的优势,为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经济生活类频率频道要在对农涉农经济政策和生产生活等方面,为我省新农村建设提供专业的信息服务。其他频率频道也要从各自的专业定位出发,做好相关的宣传配合与节目服务等工作。 四、夯实县级主阵地,突出宣传针对性 县级台是广播电视直接面向“三农”的基层播出机构,承载着对农宣传主阵地的任务,扎根“三农”、服务“三农”是其制作和播出节目的主要功能和职责所在。县级台的各类广播电视节目,要以农民和基层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对农或涉农为主要节目内容,根据县域经济、人文特点和农民群众需求,办出地域特色鲜明、富有较强针对性贴近性的节目。 县级台的广播和电视应每天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对农栏目。每个台每周必须分别自办三档以上的广播和电视对农栏目,并安排重播;有条件的台每周开办对农栏目要争取达到五档以上。县级台在转播好中央、省、市台有关频率频道节目的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台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对农宣传的节目来源,增加对农节目的播出数量,提升为农服务的实力和水平。 五、搭建市级主桥梁,服务城乡一体化 由于市与其所属县(市)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辐射力和示范性,在新农村建设中,我省市级大中城市发挥着以市带县、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的重要作用。市级台要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搭建互通的“桥梁”。在节目设置和内容安排上,要在服务城市及市民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和对象,既要考虑城市居民了解农村的愿望,又要满足农村居民了解和熟悉城市的需求,畅通城乡之间的交流通道,缩短城乡居民的心理距离,增强节目的服务性,提高节目的吸引力。市级台的广播和电视每周要分别开办两档以上专门的对农涉农或城乡沟通的栏目,并在黄金时间播出。 六、推进对农节目交流,拓宽宣传服务面 加强和改进对农宣传,要积极探索对农节目的交流与协作方式,提高对农节目制作播出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 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任务,积极拓宽对农节目宣传、服务的领域,增加节目的通用性。提倡、鼓励市级台和具有较强制作能力的县级台增加通用性对农节目的制作数量,并通过交流与合作,有效拓宽对农宣传服务面。 要大力加强以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和省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中心为平台的全省“两个面向”特别是对农节目交流协作网的建设,充分发挥省广电学会县级台专业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大力促进市、县广电节目的交流与传播,更好地实现全省广播电视对农宣传资源利用的最优化、播出效益的最大化。 七、创建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 我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要在继续扩大数量规模的同时,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在正在实施的全省新闻宣传“品牌年”建设活动中,创建一批服务“三农”的品牌栏目节目,不断扩大对农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要改变对农节目存在的内容领域狭窄、形式手法单一的现状,以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和新时期新农村新农民的新需求为指向,积极探索增强传播效果的有效途径,努力创新对农节目的内容和形式。对农节目要尊重农民的欣赏习惯和接受心理,丰富节目的表现形式,增加趣味性,既要“听农民说”、“为农民说”,还要“说农民话”,做到深入浅出,喜闻乐见。 要增强品牌营销意识,善于策划吸引广大农民参与的各类活动,推广品牌,扩大影响。要通过几年的努力,改造或创立培育一批广受农民群众欢迎的特色鲜明的品牌栏目节目、品牌活动以及为农民群众信赖的、富有亲和力的品牌主持人。 八、转变作风、讲求实效 各级播出机构要坚持“三贴近”,落实“三深入”,对农宣传务求实效。要建立采编播人员转变作风、深入农村的长效机制,了解农村,熟悉农业、关爱农民,及时掌握“三农”新需求,使之成为节目创新的不竭源泉;时刻关注“三农”的现状与发展,展示新时期浙江“三农”的崭新面貌,及时反映“三农”的愿望与呼声;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宣传“三农”、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本领。 各级播出机构要根据对农节目公益性强的特点,科学合理调整对农栏目的设置、编排和播出,在人、财、物的配置上加大对农节目的扶持力度,给对农栏目节目以应有的地位。要在原有与农口部门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拓宽与有关各方联系与合作的渠道,积极争取财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的支持。还要以公益广告、扶贫信息广告等形式,加大为农服务。 九、加强行政指导和推进力度 各级党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农宣传的领导,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加强对农宣传的行政指导和推进力度,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对农宣传的长效机制。要指导各级播出机构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对农广播电视节目结构布局和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对农节目的生产、交流、播出和传输,调整对播出、传输机构的考核内容,通过节目视听评议等途径,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对农节目和服务“三农”的先进经验。今年将组织全省县级对农节目的抽查评比,召开全省对农节目经验交流会和专题理论研讨会,以《视听纵横》杂志为依托举办对农节目创优笔会等活动。要通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上下推进,形成合力,开创我省广播电视对农宣传的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贡献。 |
|
|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
|
|
二ОО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
|
| 主题词:广播电视 对农 宣传 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