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和本辖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建设发展规划;(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4)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5)有必要的场所 。申报材料明细:(1)申请书;(2)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3)自办广播节目方案;(4)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5)《设立乡镇广播电视站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