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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渔业〔2006〕20号
关于公布2006年度浙江省无公害
水产品产地认定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
根据《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浙江省无公害产地认定证书变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自愿申报、现场检查、环境检测和评价的基础上,经专家审定,台州市金铭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131家单位和个人通过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现予以公布,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安吉县水产技术协会产地证书(编号WNCR-ZJO5-80045)和绍兴县大和渔种场产地证书(编号WNCR-ZJ04-80078)同时作废。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