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十一”黄金周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局局务会议的安排及“逢节必查”的要求,现就做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瞿素芬局长在全省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三方责任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已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公布),紧密结合五类设备的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检验工作质量检查整顿活动等的开展,扎扎实实抓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部署实施。要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部署、力量保证和工作措施四个到位。
二、各市局要组织各县(市、区)质监部门对辖区内的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选择游客较为集中、社会影响较大的风景名胜区、大型游乐园(场)及“嘉年华”活动等旅游景点进行重点检查。要督促使用单位在“十一”黄金周前,对重点监控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进行自查,落实安全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杭州市局要重点加强对杭州休博园“嘉年华” 活动的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
三、本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在定检合格有效期内;使用单位月检、周检、日检工作是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订并经过演练;特种设备的严重事故隐患是否排除或者已经责令停止使用。质监部门应督促重点旅游景点和重点监控的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在“十一”黄金周前,进一步熟练掌握救援方法,完善救援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四、切实落实检验责任,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督促整改。各检验机构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重点监控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检验情况进行认真的排查分析,集中力量针对性的落实好检验工作。凡检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的,必须立即向当地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各级质监部门要督促有关使用单位抓好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切实防止隐患设备在节日期间使用运行,推动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五、各地要紧密结合“质量月”活动的开展,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特种设备使用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与当地“假日办”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七、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各级质监部门都要设立值班电话,确定值班人员,保证节日期间通信畅通;遇突发事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按规定上报。各市局值班安排情况请于9月29日前上报省局特种设备处。
各市局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请于10月8日前反馈省局特种设备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