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2006年
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2006年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标委办[2006]6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地要高度重视世界标准日宣传工作,围绕创新型省份和品牌大省建设,结合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传媒手段,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标准化工作对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
2、省局定于2006年 10月14日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国际会议厅(杭州市省府路9号)举行“标准· 创新· 效益”长三角世界标准日论坛,请各市局组织企业参加(具体通知另发)。
3、各地要及时总结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06年10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省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贾后林;联系电话:0571—85023734。
二〇〇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