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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质量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公示

按照国家人事部和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质量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羽毛绒检测实验室、宁波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为全国质量振兴先进集体候选对象;推荐温岭市市长叶海燕、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汪仕贵、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童志敏、浦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必池为全国质量振兴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如对候选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可在7月13日至7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并提供确切的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联系方式:

  职能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

  邮政编码:310013

  电话:(0571)85129219  85125038

  电子邮件:zyh@cnzjqi.com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200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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