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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星级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浙旅政法〔2007〕168号
各市(含义乌)旅游局(委):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星级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现将全省开展星级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深化专项行动
    为巩固星级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我局《关于在全省星级饭店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法〔2007〕95号)文件要求,再部署、再落实,认真抓好星级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四季度,要在继续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专项行动各个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星级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着重检查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星级饭店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问题。
    二、努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各旅游企业要努力解决各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二是要切实有效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一阵风”现象,特别是逃生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隐患、外包部门安全隐患边整治边抬头现象。三是要着重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不突出、台帐资料不健全、信息不畅通问题。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旅游安全管理。要指导各星级饭店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市旅游局(委)在11月底前将开展专项行动及“回头看”有关情况报我局政策法规处。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发布机构:浙江省旅游局
200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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