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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自助游营地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浙旅规划〔2007〕155号
  各市(含义乌)旅游局(委):

  为适应现代旅游业的发展,满足自驾车旅游和自助旅游迅猛发展的要求,推动我省旅游的稳定发展。经研究,从今年起,我局将逐步引导和扶持一批自助游营地项目的建设。
  在各市旅游局(委)推荐上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考察和调研,现确定海盐南北湖、淳安千岛湖和龙游石窟三个旅游区为我省首批自助游营地建设的试点单位。
  请以上三个单位按照自助旅游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编制相关规划,切实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服务功能,为我省自助游营地项目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十月九日end-->

 
发布机构:浙江省旅游局
20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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