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政务 -> 职能机构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机构职能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电话:88385213
监督电话:88385213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大门
邮政编码:310005
email地址:zjsgsj@mail.zj.hz.cn
其他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监察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厅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粮食局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构职能 部门领导 工作规则 部门文件 岗位责任人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一)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本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无照经营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流通领域和商标管理中的商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配合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96315”消费者举报投诉。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组织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有关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拍卖行为;负责合同争议行政调解。
  (八)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认定省著名商标,推荐驰名商标,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九)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和管理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与工商业务有关的各类协会的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和国家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