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规定,经企业申请,各市工商局初审,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局认定“知味观”等335件商标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对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各项保护措施。
附件:2006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名单
浙工商标[2007]21号附件.doc
http://www.zjaic.gov.cn/zjaic/
二○○七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省著名商标 认定 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