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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知味观”等335件商标为2006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的通知
浙工商标〔2007〕21号

关于认定“知味观”等335件商标为2006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规定,经企业申请,各市工商局初审,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局认定“知味观”等335件商标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对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各项保护措施。

附件:2006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名单

浙工商标[2007]21号附件.doc

http://www.zjaic.gov.cn/zjaic/

 

 

二○○七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省著名商标  认定  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727印发

 

 
发布机构: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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