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全省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
浙新出发〔2007〕4号
各承担中小学教材出版、租型、发行、印制任务的有关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新出印〔2007〕53号)和全国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座谈会的要求,决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全省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认真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7年在全行业深入开展“出版物质量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加大印装质量监督检测力度,提高出版物印装质量,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印刷市场,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健康和谐的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对全省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出版物特别是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管体系,促进印刷行业优胜劣汰、升级换代,不断推进印刷强省建设。
三、工作步骤
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全省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从2007年1月23日开始,到3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适时召开全省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座谈会,认真分析我省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单位;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3月1日前,先后组织对印刷企业、出版和发行单位书库、学校的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进行检测。
(三)结果公布及总结。3月7日前,向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报送我省检测结果;3月15日,经新闻出版总署审定后公布质检结果;3月底前,向新闻出版总署报送我省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这一活动的领导,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成立全省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俞剑明(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组长:单烈(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成员:王国钧(省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处长)、孙旭东(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杨念迅(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管理处处长)、李芸(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站长)、黄瀚军(浙江省印刷协会副会长)。
同时设立检测专家组,严庆荣(省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副处长)为专家组组长,沈翊(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负责人)为专家组副组长,专家组成员名单由印刷处会同质检站确定。
整个检查活动由省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会同省局办公室、出版管理处、省印刷协会、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共同组织实施。
(二)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开展对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规定;认真执行《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18358—2001)和《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GB/T18359—2001)等质量技术标准;认真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制定的《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对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的有关质量技术检测的指导意见》。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本次活动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互相协调、密切配合。要指定和落实专人配合检查,协助质检站抽取样品;要及时报告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材的品种、印数、印张等情况和进度情况,并及时做好有关补书工作;技术检测工作要坚持科学、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尽可能做到边抽边检,不影响“课前到书”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要及时向新闻出版总署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立即报告;要加强宣传报道,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检查结果。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