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政务 -> 职能机构 ->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 部门文件
 
关于实施“百种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的通知

关于实施“百种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的通知

浙新出发〔200746

 

各出版社、有关印刷(复制)企业、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促进农村文化和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帮助广大农民增收致富,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强我省服务“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在各出版社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论证筛选,特制定“百种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

“百种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共列重点出版物选题126311册(片),其中图书选题99197册、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27114片。社别区分:浙江人民出版社2020册,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25册,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146册,浙江文艺出版社45册,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755册,浙江教育出版社77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2册,浙江摄影出版社11册,西泠印社出版社23册,浙江大学出版社2323册,宁波出版社44册,杭州出版社66册,浙江音像出版社1111片,浙江文艺音像出版社1113片,浙江电子音像出版社590片。具体选题详见附表。

为确保“百种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实施“百种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列入“百种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的项目,必须保证在200712月前完成。各出版社要高度重视重点出版物选题的落实工作,切实做到领导落实、编辑落实、作者落实、资金落实、出版时间落实。要统筹安排计划项目的出版进度,加强编辑力量,保证按期出版。要保证出版物的内容、编校、设计等各方面质量合格。

(二)有关印刷(复制)企业应优先安排上述重点出版物的印刷(复制)任务,确保印制工期,确保印制质量。上述重点出版物的印刷(复制)质量要达到一等品水平,取得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三)各出版社的发行部门和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要高度重视上述重点出版物的宣传、征订、发行工作,举办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宣传推介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发行工作力度,努力扩大上述出版物的社会读者面,在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的前提下,争取较好的经济效益,努力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为使省局及时了解出版情况,掌握出版进度,各出版社应在9月和12月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省局出版处报告“百种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的进展及完成情况。列入计划的项目出版后,应在10天内向省局出版处缴送样书(样片)和质量自检报告。

(五)对完成出版的重点出版物,经复查并认定质量合格的,我局将分批予以资助奖励。同时,要求各出版单位的主办及主管单位从资金保证、人力配备、配套奖励等方面支持出版单位扎实做好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六)为使部分经济困难农民能读到优秀的浙版“三农”题材出版物,让“三农”题材出版物发挥更大效益,我局将于年底在已出版的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中精选出530万册左右,以政府采购方式向出版社采购,并送书下乡。

(七)对整体质量达不到合格品标准的“三农”题材出版物,将责成有关出版社作出检查,同时取消资助奖励。

 

 

 

                                                二○○七年六月一日

 

 
2007-06-08
 
加入收藏】【 】【打印】【关闭
欢迎进入浙江政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