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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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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 石建雄
[联系方法] 0571-88903350
服务对象 法人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具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经营或使用资格的单位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报资料→省局受理大厅受理→省局安监处审查→作出许可决定

 
流程示意图         

材料明细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3)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

 

监管措施 监督电话:0571-8890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