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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五年度各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浙打防岸〔2006〕15号

各处:
        根据本办《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和《关于二○○五年度各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要求,在各处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办考核小组的综合考评,并经办领导审定同意,2005年度各处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如下:
       优秀处:口岸管理处;
       良好处:秘书综合处、打击走私处、海防管理处。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发布机构: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
200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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